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华安证券南通营业部(筹建)营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二次)
1.2招标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项目业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华安证券南通营业部(筹建)营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二次)
2.2招标项目编号:24A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4A
2.5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6建设规模:华安证券南通营业部(筹建)营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二次),该工程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总装修面积381.72平方米,包括装饰、给排水、电气、空调等。
2.7计划工期:5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8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作内容的施工、验收、移交、质保等全部内容。
2.9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0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持有在开标前一年内在该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规定。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右上角增加使用时限的标注。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自2024年9月1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且应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3.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投标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若无,投标人自行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17:00;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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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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