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厦门市建设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瓷砖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东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25034.04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91568.03 平方米,其中 A1-2 地块:用地面积为 11524.87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43490.05 平方米。A1-3 地块:用地面积为13509.17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077.98 平方米。
主要施工部分包括内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三网融合工程、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电梯工程、预埋工程、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室外雨污水、大门围墙等相关配套工程、雨水回收处理系统、相关绿色建筑工程等。
东园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设计单位:上海中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勘单位: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产10万块以上的生产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1-2023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21-2023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2023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2、2023)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⑤物资买卖合同签订的模板,由招标人提供。
⑥瓷砖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加西亚、诺贝尔、蒙娜丽莎或同等档次国产品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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