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宋河大道雨水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宋河大道雨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鹿发改〔2021〕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邑县宋河大道雨水管网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ZXZB
2.3项目概况:为解决雨污河流,管网漏损严重的问题,拟实施(同源路-涡河)宋河大道新建雨水工程,主要包括宋河大道(同源路-涡河)现状合流管网清淤利用为污水管网,新建雨水管网;并对全线现状排水检查井更换检查井井盖、井座及井筒,对现状雨水口拆除新建。
2.4投资金额:736.274911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或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被吊销资质证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5日23时59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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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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