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扩大开采范围首采区二期范围变更及二采区一期先行使用土地补充耕地及现场查验报告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扩大开采范围首采区二期范围变更及二采区一期先行使用土地补充耕地及现场查验报告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编制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扩大开采范围首采区二期范围变更及二采区一期先行使用土地补充耕地及现场查验报告;
2.2采购范围:根据嘉东煤业生产接续需要,拟聘请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编制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扩大开采范围首采区二期范围变更及二采区一期先行使用土地补充耕地及现场查验报告,面积约70公顷,内容包括:补充耕地报告及咨询服务;现场查看及航拍影像,出具查验报告,配合甲方完成并通过项目用地查验并取得最终批复;
2.3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扩大开采范围首采区及二采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正式签订起10个日历天内向矿方提供成果初稿;
2.5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批复视为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资质范围需包括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承担过2项类似的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内容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须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今承揽类似测绘项目并出具查验报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3.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11月27日09:00时至 2024 年12月 0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