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SD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器械及医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2,74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绥德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器械及医疗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32,74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32,74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经皮神经电刺激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0,400.00 |
50,400.00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智能)红外光灸疗饥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8,880.00 |
58,880.00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6,700.00 |
36,700.00 |
1-4 |
其他医疗设备 |
高压低频脉冲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2,900.00 |
42,900.00 |
1-5 |
其他医疗设备 |
超声波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6,800.00 |
26,800.00 |
1-6 |
其他医疗设备 |
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9,000.00 |
69,000.00 |
1-7 |
其他医疗设备 |
微波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2,500.00 |
82,500.00 |
1-8 |
其他医疗设备 |
五官超短波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 |
22,000.00 |
1-9 |
助残器械 |
电动起立床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500.00 |
20,500.00 |
1-10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化学发光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380,000.00 |
1-1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70,000.00 |
370,000.00 |
1-12 |
医用光学仪器 |
可视喉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50.00 |
24,050.00 |
1-13 |
其他医疗设备 |
微量注射泵(三通道、双通道)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400.00 |
6,400.00 |
1-14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全自动封口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7,900.00 |
27,900.00 |
1-15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清洗工作站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08,000.00 |
108,000.00 |
1-16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酸水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7,500.00 |
127,500.00 |
1-17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0.5小时高低温通用阅读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 |
25,000.00 |
1-18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切割机、清洗对接车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00.00 |
12,500.00 |
1-19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康复训练器械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717.00 |
41,71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器械及医疗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器械及医疗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
(10)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51%,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