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昇[2024]采145号 项目名称#####路小学校园门禁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采购包预算允许进口所属行业谈判保证金11-1校园门禁控制系统1(项)********否其他未列明行业13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1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资格承诺函(若有):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附件9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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