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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元素分析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使用进口产品投标,而投标供应商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的有效授权书(须提供有效盖章授权书);

5.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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