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
中国联通莱芜分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对莱芜市场营销用宣传物料制作安装进行集中采购。
各类市场营销用宣传物料,主要包括写真、灯箱、灯箱片/布、喷绘、条幅、展架、拱门、楼号牌、雕刻字、标牌等制作(含设计)、配送、安装、维修等。采购物料名称及预估采购数量详见报价单。
预算金额:预算成本金额(含税)203.5万元。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本项目为份额招标,本项目为份额招标,若只有一个中标人,其份额分配比例为100%,若出现放弃中标情况,重新组织招标。
1.3本项目为折扣系数报价,最高折扣系数为1,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折扣系数的否决投标,未填写的按否决投标处理。详见投标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须具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2.2 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
2.3 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山东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和人员(包括文件购买人、授权代表等)实施业务全面禁入,不得参加山东联通的采购活动。
2.4 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广告宣传物料类用品项目)采购合同至少1份,合同金额至少为50万元(含税),提供合同扫描件。采购合同须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无效:合同须有合同首页、产品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签订的电子合同无需提供大签页,但须提供该电子合同下的采购订单至少一个。)缺失任何一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如签订框架合同,需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发票,累计值达到上述金额;常规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发票为准,订单与结算发票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低的为准。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本项目须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齐全或样品带有单位标识等信息将否决投标,详见样品评分要求。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
注:本项目将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新的数字证书(2016年12月30日之前购买的iPASS证书均须升级后才可以使用,建议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尽快按照《中国联通iPASS升级通知》(见公告附件)的内容进行升级操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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