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富滇银行大理分行钞箱寄库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项目名称:富滇银行大理分行钞箱寄库服务项目(二次)
2.2 招标范围:富滇银行大理分行钞箱寄库服务项目(二次),包括包含大理分行营业部、文化路支行、弥渡支行、巍山支行、古城支行、宾川支行、祥云支行、剑川支行、鹤庆支行、云龙支行共10 个网点的钞箱寄库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服务需求”。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招标控制价(价税合计):总价¥80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2025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服务期限内如供应商履约评价结果未达到A级,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招标人业务变化,招标人有权变更服务范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1 年-2023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利润分配表))。【成立不满3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利润分配表));若为2023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由招标代理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查询并于评标当天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3.4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本次招标的营业网点覆盖范围内有履行合同必备的现金金库,且相应金库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2024 年11月29 日00 时00 分至2024 年12 月5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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