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0.000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具体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征集文件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集采”相关工作的部署,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19号和〔2024〕44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局拟将全苏州大市2024年度物证类司法鉴定(交通管理)纳入集中采购工作。
全大市交警在日常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等交通类刑事案件、交通违法处理等行政案件过程中,需要对交通事故涉案车辆进行痕迹鉴定(车辆性能、车辆属性、车辆速度、碰撞痕迹、图像及视频(信号灯)),鉴定机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委托方完成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等、配合委托人的调查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起始时间以甲方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需获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应满足以下鉴定项目:司法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交通事故痕迹,车辆速度,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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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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