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NTJW-T2024-0107 项目名称: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7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安全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单位需派遣3名安全专家常驻园区,从事园区安全指导、检查、培训、项目审核、值班值守、评价报告和预案修编等工作,服从园区调配和管理。详见第3章。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项目类型:服务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限内,若未发生任何亡人事故以###市以上产生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且考核等级为“优秀”,在不增加第一年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可酌情续签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具有法定化工安全评价资质,提供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须包含化工类;2.响应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安全技术人员派遣服务或管家技术服务项目业务,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六)未被“信用中国”、“中****网(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网络截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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