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SZZ
(2)采购项目名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3)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贰仟元整(¥2222000.00元)
最高限价:110元/人/年
注:(1)各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费用结算:结算金额按实际人数进行结算。
(3)中标后需与苏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苏州相城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根据采购方要求。
2、合格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2.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开展本保险业务资格,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苏州市范围内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分支机构证明资料;
(2)本项目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如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3.1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指定模块:
(1)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如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合格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
注:(a)上述报名资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b)已经报名的投标单位不代表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所有满足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须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2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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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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