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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苏州相城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联合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9 收藏项目
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

(2)采购项目名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3)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贰仟元整(¥2222000.00元)

最高限价:110元/人/年

注:(1)各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费用结算:结算金额按实际人数进行结算。

(3)中标后需与苏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苏州相城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根据采购方要求。

2、合格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2.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开展本保险业务资格,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苏州市范围内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分支机构证明资料;

(2)本项目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如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3.1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指定模块:

(1)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如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合格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

注:(a)上述报名资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b)已经报名的投标单位不代表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所有满足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须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2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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