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2.1492万元
最高限价:242.149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42.1492 | 242.1492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详见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8日-2025年01月18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等文件要求执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若没有请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递交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人员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负责人1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3)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或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招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到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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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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