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元谋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元谋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环保要求的提高,污水处理厂面临着设备老化、处理效率下降等问题。为了提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和出水水质,满足环保要求,决定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的主要目标是在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的同时,提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效率、改善出水水质、降低能耗和运营成本,以及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法规要求。
2.2 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对元谋县城现状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主要涉及阀门、设备、仪表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3 招标规模:876.33 万元。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 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的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5 项目地点:楚雄州元谋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2022年10 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4 年12 月02 日至2024 年12 月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12 月23 日13 时30 分至14 时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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