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4-12-07 09:00:00
大连国际粮油食品物流中心项目中转设施一期工程(东4#泊位及配套设施)施工项目
安全材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连国际粮油食品物流中心项目中转设施一期工程(东4#泊位及配套设施)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大连国际粮油食品物流中心项目中转设施一期工程(东4#泊位及配套设施)
2.1.1 大连国际粮油食品物流中心项目中转设施一期工程(东4#泊位及配套设施)施工项目为新建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预留10万吨级),港池及停泊水域、码头前沿后方200m范围内的场地及配套设施。码头岸线总长398.3m,码头设计吞吐量30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312万吨/年,后方陆域面积9.57万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码头、后方地基处理、配套水电、堆场及道路等。
2.1.2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湾东岸大孤山半岛西咀处的北良东部港区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连国际粮油食品物流中心项目中转设施一期工程(东4#泊位及配套设施)施工项目地材采购招标。本次安全材料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具体安全材料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3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15日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开具国家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后,甲方次月支付该笔结算金额的70%,剩余已结算货款金额的27%视甲方资金情况支付,余下已结算货款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对应使用的工程部位(大连国际粮油食品物流中心项目中转设施一期工程(东4#泊位及配套设施)施工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返还。若以票据方式或者各种保理财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货款时,支付方不承担相应的贴息费用。货款支付方式:50%现汇+50%非货币(银承、商票、建行E信通等金融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安全材料 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及子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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