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西固区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发【2022】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西固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市西固区市政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
2.建设规模: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东西路,道路铣刨罩面。
3.计划工期:总工期:260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在本企业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市政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其中,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在本企业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其他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6.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自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
8.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
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10.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1.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12.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4年12月02日-2024年12月07日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2日-2024年12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西固区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发【2022】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西固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市西固区市政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
2.建设规模: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东西路,道路铣刨罩面。
3.计划工期:总工期:260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在本企业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市政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其中,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在本企业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其他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6.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自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
8.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
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10.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1.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12.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4年12月02日-2024年12月07日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2日-2024年12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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