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铁塔奎屯市分公司二楼阳光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年中国铁塔奎屯市分公司二楼阳光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49HNXE)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157048.56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将屋顶原有钢化玻璃重新做防水206平米,在屋顶铺设150mm彩钢板206平米,室内立面3面玻璃墙加装100mm一体板144平米,改造部分暖气走线,加装2组暖气片共计40片,拆除原有中央空调17.6米。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工。
2.4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2.5建设地点:中国铁塔奎屯市分公司二楼。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量或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8适用范围:采购结果适用于中国铁塔奎屯市分公司一体业务。
2.9本项目是否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不涉及。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须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证书:
①具备以下任意一条资质条件要求:
a.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c.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②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①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②须提供人员的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照片(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参选人一致);③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如拟派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员工,应同时提供参选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以及拟派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④提供拟派人员2024年6月至参选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截屏需体现查询结果及查询网址)。社保缴纳主体名称应是参选人单位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拟派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员工,社保缴纳主体名称应是劳务派遣单位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⑤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劳务合同;如拟派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5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新疆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日19时00分至2024年12月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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