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XD9
2.2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短倒运输及零星运输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短倒运输及零星运输服务工作
2.4招标范围:
(1)大件设备从甲方自备码头卸船吊装上岸后,运输到徐大堡1/2 号机组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承包商吊装点、现场临时堆场、仓库等)车板交 货及相关的检验、验收、文件和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运输方案 设计、货物绑扎、在途检查、施工道路的清障与恢复(包含地下管廊承载 力确认、部分可移动式围栏的排障及恢复工作等)、检验、验收、文件和 服务;
(2)现场按照安装进度需求,从场区内临时堆场或仓库运往甲方指 定位置的运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待运输设备的运输方案设计、货物绑 扎、在途检查、施工道路的清障与恢复(包含地下管廊承载力确认、部分 可移动式围栏的排障及恢复工作等)、检验、验收、文件和服务;
(3)零星设备场外运输,即甲方指定国内地点车板接货,并负责运 输至甲方指定国内其他地点车板交货的运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 车板就位、遮盖、捆扎、向交警路政等有关政府行政部门申请审批及协 调、固定、保护、保养、检验及检查、记录等措施和工作);
(4)场内运输期间车板上的设备临时存放及保管的安全临时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存放方案的编制及实施);
(5)其他运输车辆(包含配套工机具)的提供。 2.5项目地点:项目指定地
2.6服务期:开始于合同生效之日,暂估日期为4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 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2024年12月3日18:00—2024年12月11日17:00(北 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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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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