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碚小湾南、北加油站新建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500109-52-03-000685、2018-500109-52-03-0006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G319国道歇马收费站附近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小湾南加油站项目占地面积约2992平方米,建筑面积632平方米,罩棚投影面积约693平方米,油罐容量90立方米、设置4个独立加油岛;小湾北加油站项目占地面积约2971平方米,建筑面积681平方米,罩棚投影面积约792平方米,油罐容量90立方米、设置4个独立加油岛。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小湾南加油站项目2996万元,小湾北加油站项目2900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498.77万元,其中小湾南加油站项目1674.20万元,小湾北加油站项目824.57万元。
2.4招标范围:土石方开挖及外运、站房、罩棚、地坪、室外附属、室外管道、边坡挡墙工程、油罐池、生化池、隔油池、排水沟、工艺电气管线、加油机、油罐、配电柜等设备安装等北碚小湾南、北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图纸说明相关土建、工艺、装饰工程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投标人须承诺满足附件投标报价评审标准,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束后对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复核,若发现不满足投标报价评审标准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R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加油站新建工程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4-11-17:0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或修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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