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网板存放柜采购项目经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采购资金为企业全额自筹资金,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2.1项目名称: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网板存放柜采购竞争性谈判
2.2竞争性谈判编号:SX-20
2.3邀请人: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2.4采购人: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2.5竞谈内容:包件及采购明细见下表
包件号 |
采购类别 |
采购内容 |
是否可拆分 |
01 |
生产设备及专用备件 |
网板存放柜 |
否 |
具体规格、型号、品牌等见采购清单,该采购清单在谈判人发出竞谈文件时一并提供。
2.6技术标准: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7质量标准: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8相关约定:见第四章合同文本;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2021年至今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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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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