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报名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采购终止。现组织第二次公开询比。二、供应商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若是代理商或销售商,须提供拟采购品牌的代理商证明或相应的授权函;供应商若是制造(生产)商须提供相应的商标或知识产权证明或生产证明材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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