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鑫塔水泥公司厂内运输倒料车辆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鑫塔水泥公司厂内运输倒料车辆租赁项目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采购内容:板车、铲车、翻斗车租赁。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5预算金额:4500000元(含税、装车等一切费用)
2.6付款方式:分期以现金形式支付。
2.7服务地点:鹤岗鑫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4.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4.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4.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4.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4.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5日9:00至2024年12月9日16:00(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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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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