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CA公章);
2.2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明确截图时间)(加盖CA公章);
2.3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不少于10年的从业经验(提供注册证书及从业经验证明)(加盖CA公章);
2.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6投标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提供办公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并自行承诺)(加盖CA公章);
2.7 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记录,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10投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11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1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13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变相转包及分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16投标人承诺近三年未出现因自身服务不稳定或中断造成重大投诉或影响客户声誉事件(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1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2.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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