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电动公交车车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电动公交车车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电动公交车车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也不属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的,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定要求:投标人若为车辆制造商,须提供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 (https://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html)的查询截图(如果处于公告申请阶段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前能够取得并办理好上牌,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https://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html)的查询截图(如果处于公告申请阶段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前能够取得并办理好上牌,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及制造商出具的车辆销售授权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电动公交车车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电动公交车车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也不属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的,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定要求:投标人若为车辆制造商,须提供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 (https://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html)的查询截图(如果处于公告申请阶段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前能够取得并办理好上牌,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https://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html)的查询截图(如果处于公告申请阶段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前能够取得并办理好上牌,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及制造商出具的车辆销售授权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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