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包头大街加油站加油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8.1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四油品四枪四显油气回收(潜泵型)6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大街加油站加油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符合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加油机厂家入围要求,并且是入围企业(北京三盈联合石油技术有限公司,江阴市富仁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蔚交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托肯恒山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二)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三)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能够提供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四)商业信誉:
(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未被相关部门处罚,在“信用中国”网站无相关记录。(评委现场查询)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委现场查询)。
(3)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4)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委现场查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现场查询)。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供应商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供应商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6)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五)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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