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铁塔2024年龟龄岛能源系统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汕尾铁塔2024年龟龄岛能源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X-202400034-094 )。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最高预算金额为179689元(含税),本合同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单位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最高限价:设备材料部分114782.50元;施工安装部分29357.60元;海运费部分16500.00元】,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汕尾铁塔2024年龟龄岛能源系统改造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服务地点:广东省汕尾市。
2.4工期要求: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确认开工后30日内完成施工。
2.5保修期:工程终验合格后12个月(其中高循环电池保修期36个月)。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设备和材料除外)。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①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证书,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②若项目实施期间,参选人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3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证明材料要求:①三类安管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②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③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4年05月01日以来至少3个月的本单位参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扫描件,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
3.4信誉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汕尾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汕尾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5其他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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