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LJC
项目名称:30#、31#楼供配电设备线路改造建设
预算金额:57.2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新建S13-400kVA箱式配电站一座及配套基础安装服务等;
2.新敷设ZA-YJV22-8.7/15kV-3×70 mm²高压进线电缆180米、三条低压电缆至相关用电区域及配套电缆井、电缆保护管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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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非外资控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备经营所投标项目资质的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资投资参股单位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7.投标单位不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在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内。8.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申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投标单位承制或经营范围含所响应标的产品/服务符合标的说明要求,能够合法生产、销售或提供项目产品/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售后保障。10.投标人所响应、提供的产品/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实现功能不少、参数不降的需求。11.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2.特定资质:①供应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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