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160号楼实验大厅西侧实验改造项目
2.招标人:沈阳航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
4.工程规模:约22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工期:150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09日(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160号楼实验大厅西侧实验改造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招标工程详情单。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已完工的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及工程竣工证明材料;
5. 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或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
8.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下午20:00时到2024年12月12日下午16:00时。(各标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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