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 项目名称:文山边境管理支队2025年度非偏远地区单位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为各单位食堂提供日常伙食保障所需的农副食品原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类、肉类、冻品类、豆制品类、物料消耗类(干货类)、禽蛋类、水果类、海鲜类、调料类、奶制品类等各单位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的配送服务。包号履约地点备注包###市###县:文山边境管理支队机关######路16号)、轮训队###县江那镇铳卡村)。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包投标。必须对所包投标所有采购内容或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包###县:文山边境管理支队富宁大队部、新华边境检查站及各里村执勤点。包###县:文山边境管理支队马关大队、坡脚边境检查站包4###县:文山边境管理支队麻栗坡大队、城关边境派出所、董占边境检查站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或至本项目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时合同履约期结束。合同期内采购人不承诺不保证中标人服务数量及金额,具体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产生的服务进行结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若声明函中承诺为大型企业,或者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的,视为非中小微企业,予以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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