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
采购包预算金额:1,6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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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为期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联合体响应,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联合体响应,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联合体响应,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联合体响应,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联合体响应,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如联合体响应,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须为中小企业且双方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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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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