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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中医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12-06 收藏项目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忻州市中医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ZCT

1.3采购人:忻州市中医医院

1.4(请登录)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忻州市中医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用设备购置安装以及相关配件的供应、售后等,以本谈判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2.3交货地点:忻州市中医医院内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递交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需显示所属日期)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纳税申报表;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递交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或新开户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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