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营业所二次消防验收备案服务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观澜营业所二次消防验收备案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采购预算见采购公告2.6款。
2.2划分标包: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2.3项目类型:工程服务类
2.4项目编号:2024
2.5采购范围:采购“办理观澜营业所二次消防申报验收”服务。
2.6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约人民币95000.00元,最高响应限价(含税)为人民币95000.00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7服务期:20天。
2.8服务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市观澜营业所。
2.9其他说明:观澜营业所具备1992年的手写房产证、无主体消防证、近期办理二次消防被住建局以无规划项目审查、无主体消防原因退回。
注: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消防企业;
3.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须提供承诺函)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资格审查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须提供承诺函)
3.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
3.6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采购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3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比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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