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大河荟地下通道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大河荟地下通道精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71.433440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国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阳大河荟地下通道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地下通道精装修范围内的大河荟侧入口、地铁站侧入口、三个疏散楼梯(1~3 号楼梯)、二座步梯+自动扶梯(1~2 号步梯自动扶梯)的装修部分及通道部分装修、电气改造、原有灯具、百叶风口拆除等内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大河荟地下通道精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大河荟地下通道精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无在岗施工项目。(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岗施工项目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8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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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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