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84.916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4.916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食堂改造及经营服务 |
否 |
1(项) |
2849169 |
2849169 |
28000 |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工期为6个月;承包运营期限为8年(不含施工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3、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且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4、投标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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