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05-04F-2024-D-E********项目名称:云安区高村镇中心小学学生床、食堂厨房设备、热水供给等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云安区高村镇中心小学学生床、食堂厨房设备、热水供给等设备设施采购项目2.标的数量:1项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主要采购1家供应商为云安区高村镇中心小学提供学生床、食堂厨房设备、热水供给等设备设施,详细要求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60日。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响应文件****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在《响应承诺函》中进行相关申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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