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天鹏服饰
1.2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预包装食品采购(2025年)(二次)
1.3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1.4预算金额:180万元人民币
1.5最高限价:180万元人民币
1.6采购需求:江苏省天鹏服饰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预包装食品采购(2025年)(二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牛奶、方便面、零食、饮料等预包装食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1年。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出承诺函原件):
2.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7.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7.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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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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