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卡郎卡德斯100MW漂浮式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图阶段施工图阶段岩土勘察外业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印尼卡郎卡德斯100MW漂浮式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图阶段施工图阶段岩土勘察外业项目地点:印度尼西亚东爪哇省玛琅区Karangkates水库
建设规模:整体规划容量约为120MW
工期要求:详见2.2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序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勘察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费(元) |
DNYZ |
290-1印尼卡郎卡德斯100MW漂浮式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图阶段施工图阶段岩土勘察外业 |
本次招标范围为光伏场区及升压站的钻探、物探、岩土试验与测试。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
5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印尼境内水域岩土工程勘察类似业绩(需提供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服务资质或印尼境内相应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域工程勘察相关业绩;
(4)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全天。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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