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计划工期:184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11.37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湖南石化新区己内酰胺部安全环保完善项目的安装工程施工,包括设备管道等零星拆除工作,煤气化、合成氨、双氧水、酯化环己酮、己内酰装置B线(含外管)、甲烷化单元(环己酮装置尾氢系统改造)等装置及配套管线、电气、仪表、电信等相关设施的更新工程施工总承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即:
①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②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5 时00 分。(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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