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货清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
2、供货地点及时间:合同签订接开工通知后90天内具备交货完毕条件,具体的现场开工时间以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通知为准,供货地点为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天文镇瓮安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指定制作点交货。
3、招标范围:详见供货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最高限价:无。
6、质保期:投入运行后12个月或完工验收合格后18个月(两项以先到为准)。
二、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为具有相应生产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工程安装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规模(仅计算直径大于等于6米或单台金额大于100万元)的非标304或316L材质的金属设备的现场制作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部分内容无法体现,可允许使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注: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出现偏差的,以金额少的为准。)
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所供产品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工作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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