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关于合肥肥东支行新址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ZC)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徽商银行关于合肥肥东支行新址装修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徽商银行关于合肥肥东支行新址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徽商银行关于合肥肥东支行新址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公司在职职工(提供建造师相关证书及2024 年1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 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度(2021-2023 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签字盖章清晰可见)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需配合办理外部主管部门证件办理、项目验收等手续;
7、投标人2021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银行业装修装饰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材料须体现相关单位公
章页、签订日期等内容);
8、投标人提供2020 年10 月1 日至今无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诉讼被执行案件、无商业行贿记录的承诺函。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未被安徽省内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列为限制投标的(有效期内),出示承诺书,格式自拟;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
(4)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该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12 月10 日 09 时00 分到2024 年12 月17 日 17 时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2 月31 日 09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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