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宜昌车务段宜昌东等9站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系统建设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以《计划统计部关于宜昌东等9站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系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项审〔2024〕9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昌车务段,建设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昌车务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本标段(WHTL-FJXT-2024-445-001)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家数不够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流标,故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东站、建始站、荆门站、利川站、当阳站、松滋站、野三关站、高坪站及枝城站。
建设规模:宜昌东站信息机房新设图像分析服务器、防火墙POE交换机、处置台终端一体机、网络高清枪机、聚交换机;建始站、荆门站、利川站、当阳站、松滋站、野三关站、高坪站及枝城站等站新设防火墙、安检通道、POE交换机、网络高清枪机等设备购置安装及综合布线。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宜昌车务段宜昌东等9站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系统建设工程。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2.3 其他说明:安检处置台终端应满足《客运部关于开展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系统试用的通知》(客管函【2023】38号)中的相关规定,并取得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系统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2)投标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已完工1个类似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或社保关系。
(6)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提供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等。
(8)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未被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列为不良行为且在执行期内。
(9)本项目接受所有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报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因安全、质量问题、事故被停止投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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