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及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净月大街改扩建工程(橙桔路-马架岭)、白桦路(189乡道-净月大街)、清枫路(规划清枫路-净月大街)和秋林街(净月大街-白桦路)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净月大街改扩建工程(橙桔路-马架岭)、白桦路(189乡道-净月大街)、清枫路(规划清枫路-净月大街)和秋林街(净月大街-白桦路)项目检测;
2.2招标范围:该工程专项检测(市政工程材料等全过程跟踪检测以及其他与检测有关的工作)项目和检测数量按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规定的检验批次执行,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为准;
2.3项目地点:净月大街改扩建工程(橙桔路-马架岭)、白桦路(189乡道-净月大街)、清枫路(规划清枫路-净月大街)和秋林街(净月大街-白桦路);
2.4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市政工程材料)【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社保证明,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