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PPE新建消防站及凯达北街消防站建设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字[2024]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1项目名称:PPE新建消防站及凯达北街消防站建设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凯达北街,富奥大路以南,凯达北街以东,自主大路北,项目用地以西。
2.3建设规模:包括路面、管网、采暖外网及给排水外网工程。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3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PPE新建消防站及凯达北街消防站建设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字[2024]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1项目名称:PPE新建消防站及凯达北街消防站建设工程-凯达北街消防站内路面硬化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凯达北街,富奥大路以南,凯达北街以东,自主大路北,项目用地以西。
2.3建设规模:包括路面、管网、采暖外网及给排水外网工程。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3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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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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