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粤西预制管片项目经理部砂石骨料材料,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粤西预制管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将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致恒(重庆)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投标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致恒(重庆)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 亿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建材贸易、仓储、供应、配送、物流加工一体化供应管理平台和实施主体。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位于广东省西南部,涉及粤西地区湛江、茂名、阳江和云浮4 个地级市,区域南临北部湾和南海,与海南省隔海相望,西与广西玉林、北海、梧州毗邻,北以西江为界与封开、德庆相望,东以肇庆、高明、鹤山、江门市为邻。
工程由水源工程、输水干线工程、输水分干线工程组成,全长499.9km,泵站5 座,总装机容量为402MW。其中输水干线总长201.9km,包括西江取水口~高州水库段(简称西高干线,长127.4km),高州水库~鹤地水库段(简称高鹤干线,长74.5km)。输水分干线长298.0km,包括云浮分干线(25.8km)、茂名阳江分干线(95.2km)、湛江分干线(177.0km)。工程施工总工期96 个月,总投资617.77 亿元。
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统计,项目全线C55 管片混凝土共计52.39 万m3 (其中西高干线13.14 万m3,高鹤干线29.02 万m3,湛江分干线10.23 万m3),约4 万环,涉及6种规格,共7 个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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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茂名预制管片厂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中润工业园内,厂址占地面积56440m2 ( 约84.9 亩),厂房建筑面积6197m2,管片生产采用1 条2+4 生产线( 13 套: 91 模位)及1 条1+3 管片生产线( 6 套:42 模位),共计布置19 套模具( 1 套/7 块),管片厂产能为1330 环/月, 满足工程全线预制管片需求。
2、招标范围:粤西管片厂所需砂石骨料,共计39 万吨。
3、采购数量
包件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吨) |
备注 |
1 |
骨料 |
5-10mm |
吨 |
50000.00 |
|
2 |
骨料 |
10-25 |
吨 |
200000.00 |
|
3 |
水洗机制砂 |
0-5mm |
吨 |
40000.00 |
|
合计 |
290000.00 |
包件二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吨) |
备注 |
1 |
河砂 |
0-5mm |
吨 |
1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 |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买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石料的增加或减少对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
5、交货地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中润工业园(项目施工地点)。
6、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表技术规范。
7、结算支付条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发票到达后次月支付本次结算款的50%,第二个月支付30%,第三个月支付17%,剩下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半年,从产品检验合格起,质保期满后20 天内支付,质保期为6 个月。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承兑、供应链票据等,其中银行承兑、供应链票据等支付比例不超过50%。
8、其他:
(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采购人不对合同签订单位进行任何补偿。合同签订单位接到采购单位《材料供应计划》后24 小时内,按要求的产品名称、等级规格和数量供货。若合同签订单位供货不能满足采购单位需求,则由采购单位另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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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必须保证合同范围内的标的物在合同执行期内料源统一,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更换料源,否则采购人将解除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是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标的物合法拍卖合同。提供河砂、标的物中任一规格砂石骨料近三年的国家授权第三方检测报告各1 份(需含有碱活性检测指标),包件二须提供《采砂许可证》,如有盗采河砂行为或提供非法河砂的,须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粤西预制管片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加盖中心试验室检验检测专用章)出具的C55 混凝土配合比7 天适配结果及混凝土拌合物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检测试验预计时间10 天。
4、投标人应具有砂石骨料供货业绩,在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2024 年11 月30日)内的供货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500 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总金额需明晰可辨)。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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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 月2 日17:00 前(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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