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压缩机无极气量调节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256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压缩机无极气量调节系统采购使用。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2899170 | 无极气量调节系统6M40(69).WJQLTJ6M40-398/0.16 | 套 | 2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2.1.5供货地点:国能宁夏煤业公司物资公司煤制油化工仓储配送中心。
2.1.6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付30%,留10%质保金。
2.1.7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1.8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完成运行正常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压缩机的无极气量调节系统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任一张供货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询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物资名称、型号、介质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未体现业绩关键信息需提供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同样视为有效业绩),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7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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