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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4年叙州区林火视频监控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12-13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4年叙州区林火视频监控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4年叙州区林火视频监控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CITCC-SCTT2024-115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4年叙州区林火视频监控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预估含税金额89.09万元。

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含税总价(万元)

标段1

1

双光谱热成像重载云台摄像机

4

67.8984

2

防盗摄像机

8

3

语音播报警示系统

6

4

森林防灭火预警视频监控平台服务

10

点位

3

标段2

1

能源保障服务

1

21.1916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每个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标段1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供应商每有一项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标段2:能源保障服务不含税总价限价199920.00元,参选人不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标段1

1

双光谱热成像重载云台摄像机

4

83630

2

防盗摄像机

8

2650

3

语音播报警示系统

6

16000

4

森林防灭火预警视频监控平台服务

10

点位

5300

3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标段1:所需的双光谱热成像重载云台摄像机、防盗摄像机、语音播报警示系统、森林防灭火预警视频监控平台服务及组装调测服务。标段2:所需的能源保障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交货期(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含)完成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

2.3服务/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业绩要求(标段1):参选人具有2021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止累计业绩金额5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注:①类似项目业绩范围:信息化设备供货类和信息化设备调试技术服务类业绩两类,可两个合同分别具有。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以及每份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累计业绩金额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针对框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发票(评审时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若合同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⑥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标段2):参选人具有2021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止累计业绩金额2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注:①类似项目业绩范围:备电服务类业绩。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以及每份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累计业绩金额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针对框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发票(评审时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若合同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⑥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3人员要求(标段1):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服务人员2人(服务人员中可1人同时或分别具有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

注:①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提供2024年6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②电工作业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③高处作业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④各标段间人员可复用。

3.3人员要求(标段2):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服务人员1人(服务人员具有电工作业特种操作证)。

注:①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提供2024年6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

②电工作业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③各标段间人员可复用。

3.4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应答文件格式。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信息化设备供货(仅标段1)或信息化设备调试技术服务(仅标段1)或备电服务类(仅标段2)】“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参选人在递交的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参选人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提供承诺函,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7(标段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授权函;

(2)若为制造商应答:审查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声明函;

(3)主要设备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应答均无效。

(4)标段1主要设备:双光谱热成像重载云台摄像机

3.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方的: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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