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盐业分公司三维地震盐腔精细探测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项目(三次)
2.2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省应急管理局、滁州市应急管理局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工作要求,盐业分公司需对现开采区域及未来3年的布井区域开展三维地震盐腔精细探测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总探测面积约3.02平方公里。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提交通过评审的三维地震盐腔精细探测报告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经盐业分公司书面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项目地点:定远县。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按如下方式支付项目费用(承兑优先):野外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属地单位(盐业分公司)签字盖章认可的野外项目结束验收合格报告及项目总款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项目总款的50%;乙方向甲方提交属地单位(盐业分公司)签字盖章认可成果报告证明(提交通过评审的三维地震盐腔精细探测报告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及项目总款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项目总款的40%;留10%作为项目质保金,质保期自认可成果报告证明之日起算,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岩盐矿山三维地震勘探业绩。
注: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体现不出“岩盐”,需要提供有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2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9:00时-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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