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油发展工技公司上海地区压裂返排液处理技术服务专有协议(3年)
工程项目名称:海油发展工技公司上海地区压裂返排液处理技术服务专有协议(3年)
项目概况:招标人承揽了压裂一体化项目需提供返排液处理服务,而招标人目前不具备提供该项服务的能力,计划委托外部服务商提供相关服务,以满足作业需求。
项目所在地:上海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工技公司上海地区压裂返排液处理技术服务专有协议(3年)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CNCCC-FW-GK-8296/01
发标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主要技术规格:对压裂作业返排液进行净化处理,使返排液满足海域排放要求 , 提供全套的压裂返排液处理服务,包括设备工具服务、技术服务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有效期为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对压裂作业返排液进行净化处理,使返排液满足海域排放要求 , 提供全套的压裂返排液处理服务,包括设备工具服务、技术服务等。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进行信息公开):(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污水处理服务合同或环保设备供货合同或污水处理设备的供货合同(备注:环保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的供货合同中除了设备外,必须包括安装、调试、验收的服务内容)的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服务合同请提供:(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A.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B.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体现为服务验收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清单或发票。(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供货合同请提供:(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A、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B、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到货验收单(具有用户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清单或发票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个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订单编号或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 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被否决)。(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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