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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旅投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龙回信康雄纪念馆装修布展项目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龙回信康雄纪念馆装修布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

南康区龙回信康雄纪念馆装修布展项目大纲编撰(含设计)

1

500000.00

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坪沙村,占地面积约

367㎡,总建筑面积约555.23㎡,主要内容为对已完成主体建设的纪念馆进行设计装修布展,包含布展大纲编写、布展设计及装修布展施工等。主要反映土地革命时期,南康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革命斗争和取得伟大成就的综合展馆和红色地标。

2

南康区龙回信康雄纪念馆装修布展项目

1

2500000.00

注:1、南康区龙回信康雄纪念馆装修布展项目大纲编撰(含设计)费用为总价包干;②装修布展项目报价下浮率≥3%,装修布展施工按投标下浮率*最终审核价格结算。

2、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个日历日完成大纲编撰及设计,60个日历日内完成装修布展项目。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2)家响应供应商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的登记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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