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城区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EPC)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广东畈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位于广东畈村 21 组的共计 488 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总建筑面积 60465.47㎡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墙体粉刷约157819㎡,墙面、地面贴砖约65440㎡,门窗安装约11322㎡,以及水电安装、防水、照明、木工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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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20 合同估算价:4640.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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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如需),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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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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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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